高雄市政府友善懷孕婦女措施-「坐月子到宅服務」,為照顧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家庭,可併申請生育津貼與坐月子到宅服務雙項福利。
提供居住本市產婦坐月子到宅服務,讓孕產婦媽咪獲得身心調養與照顧。
一、高雄市一般家庭生育新生兒之父母福利二擇一,未請領生育津貼,可選擇坐月子到宅服務。
第一胎新生兒,補助120小時(價值3萬元);
第二胎新生兒,補助160小時(價值4萬元);
第三胎以後、多胞胎新生兒,補助240小時(價值6萬元)。
二、高雄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生育新生兒之父母,可併領生育津貼與坐月子到宅服務,另可選擇坐月子到宅服務折抵現金補助(坐月子到宅服務與坐月子到宅服務折抵現金補助擇一申請)。
適用對象:本市生產新生兒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家庭產婦。
第一胎新生兒120小時折抵現金補助3萬元;
第二胎新生兒160小時折抵現金補助4萬元;
第三胎以後新生兒或多胞胎240小時折抵現金補助6萬元。
詳細資訊請查詢https://socbu.kcg.gov.tw/index.php?prog=2&b_id=3&m_id=13&s_id=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