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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嬰服務

    高雄市政府創全國之先推出「高雄市推動懷孕婦女友善城市實施計畫」,跨局處整合公私資源,營造對懷孕婦女友善宜居的孕育環境,讓高雄市成為一個充滿愛、關懷與尊重之「懷孕婦女友善城市」,各項貼心措施包含:

    一、「好孕行得通」孕婦產檢交通乘車券

    設籍本市孕婦,或新住民孕婦(與設籍本市市民辦理結婚登記),皆可領取28張產檢交通乘車券,每張180元,最高可使用5,040元,補助詳情

    二、推出「高雄好孕‧坐月子到宅服務」

    (一)一般家庭:未請領生育津貼者,可透過本市坐月子到宅服務媒合平台,媒合坐月子服務員至家中提供到宅坐月子服務,補助時數分別為第一胎120小時(價值3萬元)、第二胎160小時(價值4萬元)、第三胎以上240小時(價值6萬元)。幸福專線:第一區媒合平台07-3909861、第二區媒合平台07-7408632。
    (二)弱勢家庭: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家庭可併領生育津貼與坐月子到宅服務,另可選擇將坐月子到宅服務申請折抵現金補助,可至本市18區社福中心申辦。洽詢電話:婦女及保護服務科07-3303353,補助詳情

    三、懷孕婦女親善資源

    有關懷孕婦女之工作權益、福利及照護等資源,請連結懷孕婦女親善資源查詢

    四、懷孕婦女親善汽(機)車停車友善措施

    (一)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

    1. 依據「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規定,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之家庭於醫療院所可憑孕婦或兒童健康手冊領取停車位識別證。
    2. 遺失補發:民眾持孕婦或兒童健康手冊於本市18處立體公有停車場管理室、交通局1樓停車繳費櫃檯及7樓停車工程科櫃台補發(補發以1次為0限)。亦可郵寄健康手冊至交通局停車工程科(註明電話及回郵地址)申請補發。停車位識別證交通局發放處所、設置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之公共停車場查詢。洽詢電話:交通局停車管理中心07-2299825。

    (二)懷孕婦女親善機車停車位:

    於區公所及婦女福利服務場館等設置懷孕婦女親善機車停車位,有需求民眾可向社會局婦女及保護服務科申請機車停車證,洽詢電話:3303353。

    五、推廣「懷孕婦女友善職場」

    積極推動消除職場懷孕歧視及托兒設施設備補助,並辦理「友善職場優良事業單位評選及獎勵計畫」,落實企業性別工作權之平等。洽詢電話:勞工局勞動條件科07-8124651。

    六、建置「支持性的職場哺乳環境」及營造「友善的母嬰醫療環境」

    依據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輔導本市相關單位設置哺(集)乳室,提供民眾及職員友善的哺乳環境,更持續推動高雄市母嬰親善醫院認證,哺(集)乳室查詢。洽詢電話:衛生局健康管理科07-7134000分機5301~5302、5306~5309。

    七、鼓勵男性參與照顧工作

    為鼓勵不同性別均等承擔照顧責任,推動支持男性參與照顧工作,減輕女性照顧壓力,本局持續倡導父職角色的多元化,辦理「父」幼日活動、男性單親家園、男性單親親子活動及成長團體等。洽詢電話:社會局婦女及保護服務科07-3303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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