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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托育服務 Q&A

    準公共化契約與托育契約有何差異?當保母與家長間發生爭議,該以哪份契約為主?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9-11-25 10:38
    1. 準公共化契約主要是約定政府與保母間的合作關係,而托育服務契約為家長與保母間對於托育服務內容、收費金額等的協議。
    2. 因此,當家長與保母對於收費金額、收費項目、托育服務內容……等發生爭議,應回歸家長與保母簽訂的托育服務契約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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