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家托育人員需具有保母技術士證或幼保、家政、護理相關科系畢業或取得托育人員專業訓練結訓證書,方可以辦理登記,均具備托育專業知能。
(二)具備上述資格後,尚需經健康檢查合格,未有妨害性自主罪、性騷擾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刑事紀錄,及通過托育服務環境安全檢核,才能領有「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
(三)完成登記後,托育人員每年須接受本市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訪視輔導及管理,檢核托育人員照顧情形及托育環境,並完成每年18小時在職訓練,以保障幼兒的照顧品質。
(四)保母收托人數的限制:
- 名托育人員最多可以托育4名兒童(未滿2歲兒童2名及2歲以上兒童2名,如果有夜間托育或全日托育最多只能托育2名)。
- 2名托育人員聯合托育,最多可托育4名。
- 以上收托人數限制都要包括托育人員未滿6歲的小孩哦!
(五)家長可申請就業者家庭部分托育費用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