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乳對寶寶是最理想的,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勞動基準法規定:「子女未滿1歲須受僱者親自哺乳者,除規定之休息時間外,雇主應每日另給哺乳時間二次,每次以30分鐘為度,前項哺乳時間,視為工作時間。」以下的方法可以幫助媽媽收集、儲存母乳,這樣一來,即使媽媽不在寶寶身邊,寶寶也能喝到媽媽的愛心。
*先清洗雙手再用手擠出或以吸乳器吸出母乳,再儲存在乾淨容器中。
*在開始工作前2-3個星期,就學習如何收集母乳。還沒去工作的前幾天,就要開始試著用預先儲存的母乳餵寶寶,讓寶寶提前適應。
*在冰箱裡的母乳,要標示日期,母乳可以在25度以下的室溫儲存6-8小時;0-4℃冷藏5-8天;冰凍下可儲存3-4個月。
*將儲存的母乳解凍時,要先將冰凍的母乳放在冷藏室或溫水中,不要直接用微波爐加熱或直接在火上加熱,否則可能會造成寶寶燙傷,也可能破壞母乳營養成份。解凍後的母乳應該在24小時內全部用完。
*在工作的時候收集到的母乳,要用專用的袋子儲存,或是放在冰箱內。在外出工作前親自餵寶寶母乳,回到家後馬上再餵一次。為了幫助寶寶學習使用奶瓶喝奶,在尚未開始工作時就要讓別人(除了母親以外的人)用奶瓶裝著母乳餵哺寶寶。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臺灣母乳協會
有關母乳哺育的資訊可洽詢兒科醫師或家醫科醫師或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孕產婦關懷網站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諮詢專線:0800-870870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休息)
上午8時至下午6時(08:00~18:00)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哺乳諮詢諮詢專線:07-7230813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休息)
早上9:00~12:00下午2:00~5:00